第三十四章(2 / 2)
自从下士领养这个孩子以来,下士就如同捡到了运气一般,事业开始蒸蒸日上,转眼之间,蓝发的孩子长成了青年,而下士虽然在各种地方都相当成功,但唯独只有感情这方面一蹶不振,这也一直是他的困扰,即使到死之前,下士也没有收获过一次真正的爱情。
在扶养这个蓝发孩子的十多年时间里,下士一如始终,从来没有为自己思考过什么事情。
他唯一用得上心思的,只有为这个孩子的未来铺下完好的路,好让他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。
不过蓝发的孩子,似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。
在他三岁的那年,下士背着枪准备前往军营进行每日的打靶训练时,看着下士的枪,那个孩子总会傻傻的笑起来。
五岁那年,早已经学会走路了的他,第一件事就是跑向下士常用的枪那里去,他抱着枪,就像是抱着自己的爱人,虽然很奇怪,不对,是相当奇怪,但下士看见他那幸福的表情时,总是不忍心将他和枪分开,到了最后,下士购入了一把最新配置的枪械。
七岁,孩子学会了语言,虽然还是只会讲只言片语,但孩子总会一看见下士,就不停表达一个观点。
他喜欢作为他父亲的下士,同时,他也热爱战争。
当时的他其实也并不理解战争的含义,如果硬要说的话,他热爱的并不是战争,而是人类。
互相争斗的人类,互相帮助的人类,这才是他未来学习词汇后所能表达的热爱之物。
不过其实年幼的他说的话也并不是不准确,因为在他年幼的认知里,战争会使人争斗,使人互助。
下士没有理解他的意思,只是依然保持着他作为慈父的微笑,然后轻轻抚摸着蓝发孩子的脑袋,把他抱在怀里。
“是吗,小间空喜欢爸爸还喜欢战争吗?不错呢,小间空以后一定会很适合当兵的。”
那时,年幼的他并不理解养父所说的话,但还是傻呵呵的笑了。
那年,欧阳间空十三岁。
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使用了枪这个武器的时间。
而作为他的目标的,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。
据传,那名男子在战争期间为了能够养活家人,盗窃了很多贵重物品。
不过,那些贵重物品,也仅仅只是逃难人民根本就懒得收拾而遗留在那里的。
可以说是垃圾也不为过。
而他,就是偷窃了一堆被人所遗留下来的垃圾,被判处了死刑。
而他的家人,无一例外全被判处了长达三十年的有期徒刑。
至于理由,仅仅只是他的家人食用了他卖掉贵重物品换来的食物。
就是这个原因,他的家人无一例外全部被当做共犯处置。
或许是出于孩童的心善,也或许是出于对他这番经历的同情。
欧阳间空伺机而动,将他以及他家人的牢门,全部打开了。
欧阳间空透着那时有时无的月光,勉强看见了那个犯人的眼睛。
迷茫和不知所措占据其中,除此之外一无所有。
“为什么?我只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,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折磨?”
他抓着欧阳间空的衣领问道,但不知该如何回答的欧阳间空把头转向了一边。
犯人的声音沙哑无比,一字一句都几乎要用尽他毕生的力气,欧阳间空试图给他递上一瓶水,但他拒绝了。
欧阳间空没办法回答他的话,也没办法直视他的眼睛。
看着他的身体各处,欧阳间空根本无法相信,那名犯人的身上到处是伤,大大小小的伤口遍布全身上下,而且因为这段时间来惨无人道的虐待,他已经瘦弱无比,估计就连单手持枪的力气也早以没有了。
在临走之前,那名罪犯问出了那会改变欧阳间空一生的话语。
“你相信神吗?”
欧阳间空的养父以及他周围的所有人,没有一个人曾质疑过神的存在。
凡是欧阳间空身边的人,全部都是忠实的信徒,而处于这个环境之中的欧阳间空,也潜移默化的相信了神的存在。
面对那名罪犯的疑惑,他坚定的回复道:
“神确实存在,祂在你我的身边。”
“这样吗?我知道了。”
那名犯人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之后,迷失在了漫漫长夜里。
“蓝发的孩子,神的确存在,但并不在你我身边,神是冷漠而无情的,唯独只有人类,只有能够让神感到兴趣的人类,才有机会得以获得神的恩赐,请你务必记住,神,祂不爱人类。”
然而欧阳间空即使到最后也没想明白,犯人他的那句话,究竟意味着什么。
↑返回顶部↑